笔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衢州市区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对市区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和登记发证等作了规定。这意味着地下车库等可以办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证了。 通知规定,办理地下空间有偿使用的项目,地下空间层高在2.2米以上,并按 规定保证地下设备、停车位、人防等配套公用设施所需的建筑面积以外的土地,可 办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手续。 据了解,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 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教科文卫体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其土地 出让的标准,在市政府未出台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前,根据占地面积,暂 按衢州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相对应级别用途价格的20%收取。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地下 空间,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别确认为地下空间出让或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发证 。(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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