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市政府下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衢政发〔2004〕51号),决定取消和调整涉及市农业局、建设局等17个实施部门的37项无法定设定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求各有关部门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得继续实施,同时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同时,对市本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市本级需执行的334项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法定实施主体予以公布,共涉及市国税局、电力局等39个法定实施主体。 新闻链接: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有:农机维修网点资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审核,市区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审批,市区建设工程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审批,衢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项目审批,市(县)级文保单位抢险加固工程,企业集团登记,小轿车定点经营审批,汽车交易市场登记,经纪人资格认定,公共场所大型电视设施播放电视节目许可,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进口,技术贸易机构审核,国有企业划拨土地资产处置审核,村镇临时性建筑审批,存款账户核准,反假货币上岗资格核准,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核准,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夜间建筑施工证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高档商品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国家审批的火电(煤、气、油)水电风电建设项目,国家规定电压等级以下电网建设项目,非国家审批的铁路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核准项目目录》和《禁止类项目目录》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限下项目建议、可研报告,国家限下外商投资、国内投资、国外贷款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项目确认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的核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备案登记,承包采剥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高处悬挂施工安全资格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批准,地方电厂项目审核(批),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许可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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